监管新规惹争议,投流算不算广告费

 新闻动态    |      2025-08-06 12:29

在当下数字化营销盛行的时代,“投流” 已成为众多企业获取市场份额、提升品牌知名度的重要手段。然而,一则监管新规的出台,却让 “投流费用” 的定性陷入了争议的漩涡。

2025 年 7 月 4 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广告法适用问题执法指南(一)》。其中明确规定,从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,企业花费在各类平台上的 “投流费用”,将被纳入 “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” 的范畴。这一规定犹如一颗石子投入平静湖面,在企业界和相关行业中激起层层涟漪。

投流,即通过投入资金,借助平台的算法推荐、用户画像等技术,实现精准营销,将产品或服务推送给目标客户群体。近年来,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,线上营销渠道不断拓展,投流费用在企业营销成本中的占比日益提高。对于许多电商企业、APP 推广商以及依赖信息流广告的行业而言,投流甚至成为了主要的营销方式。在新规出台前,关于投流费用的性质,在业界一直存在不同看法。一些企业认为,投流费用是购买平台流量资源用于商品展示的费用,本质是服务费,类似于线下商场的租金,是企业为获取销售场所而支付的费用,应全额计入成本。然而,此次市场监管总局的新规,依据 “实质重于形式” 的原则,明确将投流费用归为广告费。新规指出,只要是基于用户模糊画像、分类、标签、网络地址、浏览记录等数据,运用算法推荐、人工干预等方式进行精准投放(无论是直接卖货还是间接引导),均认定受众具有不特定性,适用《广告法》,所花费用即为广告费。

这一定性的改变,直接带来了税务处理的变化。按照规定,企业发生的 “投流费用”,需与传统广告费、业务宣传费合并计算,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时,不得超过企业当年营业收入的 15%(化妆品、医药、饮料制造企业为 30%,烟草企业不得扣除)。这对依赖线上精准营销的企业冲击巨大。以一家年营业收入 1 亿元、投流费用达 3000 万元的电商企业为例,若将投流费用全部视为广告费,那么超出营业收入 15% 的 1500 万元(3000 万 - 1 亿 ×15%)无法在当年全额扣除,需进行纳税调增,按 25%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,将增加 375 万元的税负。

面对新规,企业界反应不一。部分企业表示理解,认为明确投流费用性质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,让营销行为更加透明。但更多企业对此表示担忧。对于那些以投流为主要获客渠道的企业,尤其是处于发展初期、营销投入较大的创业型企业而言,15% 的扣除限额可能严重影响其资金流和利润空间,甚至可能导致部分企业因成本过高而难以为继。一些电商企业负责人坦言,在竞争激烈的电商市场,为了在众多商家中脱颖而出,不得不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投流,若投流费用不能全额扣除,企业将面临更大的经营压力。

从行业发展角度来看,新规的实施可能促使企业重新审视自身的营销战略。一方面,企业可能会减少对单一投流方式的依赖,转而探索多元化的营销渠道,加强品牌建设、客户关系维护等方面的投入,提升营销的综合效果。另一方面,也可能倒逼企业提高投流的精准度和效率,避免无效投放,以降低营销成本。例如,一些企业开始加大对 AI 营销的投入,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更精准的用户定位和广告投放,提高转化率。

监管新规对投流费用性质的界定,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和讨论。这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成本核算、税务处理,更将对企业的营销战略和行业发展格局产生深远影响。在新规即将实施的背景下,企业如何在合规的前提下,优化营销费用结构,提升自身竞争力,成为摆在众多企业面前的一道难题。而监管部门也需持续关注新规实施后的市场反应,进一步完善相关细则,在规范市场秩序与促进企业发展之间寻求平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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